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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离婚纠纷、析产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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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向对方索回抚养费吗?

孩子并非亲生的,支付的抚养费能要求返回吗?近期,笔者曾就夫妻一方若怀疑孩子并非亲生如何维权进行了总结,但仅仅提到维权的途径或者启动方式,并未详细说明若进行亲子鉴定后认定不存在亲子关系,那何时要求女方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内容。就该问题,上海离婚律师律师结合司法实践进行简短分析。

首先,若法院启动亲子鉴定后,认定男方与孩子亲子关系不存在,则男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或者离婚后另案起诉要求女方返回给付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两项费用男方可以诉请请求的方式提出。

其次,虽然可以主张要求返还抚养费和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很多人可能问法院一般支持多,具体的参考标准。对该问题,现行法院没有明文规定,但不少地方高院对此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江苏高院就规定“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当对抚养费给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确实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7 条的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男女双方的负担能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酌情判定。”

另外,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

因此,作为受害方男方来说,也许赔偿金额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但必须提出该项请求,法院于情于理都会支持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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