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林长宇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擅长:离婚纠纷、析产纠纷、房产纠纷、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辩护工作。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
联系我们
- 律师:林长宇
- 手机:13761395638
- Q Q:690548296
- 邮箱:690548296@qq.com
- 律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大厦
离婚析产
因闹加名婚房交易“黄了”
加不加名字已经影响到了部分正在办理的交易。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名正在办理过户业务的中介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他近期一笔意向成交业务“黄了”原来,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原本相中一套位于春申板块的次新二手房,准备出首付以儿子名义贷款购买作为婚房。
然而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原来并不太在意产证名字的准儿媳妇,却开始坚持要在婚房产证上加名字。“后来经过商量,终于决定,男方家三人与女方共同在产证上署名,但现在又有新问题了,准儿媳妇曾经贷过款,这样就要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商量首付及贷款的问题,现在那套房子交易只好停掉,等他们商量好了再说。”
上一篇:
乐安县拆迁纠纷引出“离奇”房产证
下一篇:
房产证不加名,娘家不出装修费